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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赛事-“春节文化摄影(视频)”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春节文化摄影(视频)”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3-03-16 来源: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7366 次  【打印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最具影响力的传统节日。历经千百年文化积淀所形成的春节习俗,集中展现了中华民族的伦理观念、思想情感、审美意识、饮食文化。为展示我国春节活动的丰富内涵和独特魅力,弘扬传统节日文化,特此举办“春节文化摄影(视频)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向社会征集体现鲜明春节民俗文化特色的摄影、视频作品,获奖作品将在2013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发布、展示。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承办单位: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投稿规则:
1.投稿作品内容为春节期间的民俗文化活动,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2.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于入围作品,主办方有权收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并有权在相关出版物及展览、展示等宣传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4.同一作者获优秀奖作品的数量不受限制,但只能获一项等级奖。
5.同一作者可同时参加“摄影作品”和“视频作品”的投稿。
6.凡投送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
1.投稿作品风格体裁不限,单幅、组照(组照:6幅-12幅)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 投稿作者须在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2013年“春节文化摄影(视频)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专题网页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漏投稿人非公开信息。
3.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格式,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控制在600—1000像素之间,每幅作品均需填写简短文字说明。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作品不能参评的,由投稿者负责。
4.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基本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作品展示页。
5.入围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据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二、视频作品
1.投稿作者须在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 2013年“春节文化摄影(视频)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专题网页中下载、打印《视频作品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
2.作品格式:高清格式要求为1080i或720p;标清格式要求为720*576。
3.可剪辑,可根据自己的创意添加音乐或解说词。
4.声音清晰,画面稳定。
5.作品时长5~10分钟(不低于5分钟)。
6.投稿作品刻成光盘,连同填写完整的《视频作品登记表》,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中国摄影家》杂志活动部(注明“视频作品投稿”),邮编:100029。
7. 主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奖项设置及稿酬:
1.摄影作品稿酬:
一等奖:3幅(组),稿酬各10,000元
二等奖:5幅(组),稿酬各8,000元
三等奖:8幅(组),稿酬各5,000元
优秀奖:200幅(组),稿酬各300元
2.视频作品稿酬:
一等奖:1件,稿酬10,000元
二等奖:3件,稿酬各8,000元
三等奖:6件,稿酬各5,000元
优秀奖:30件,稿酬各300元
3.凡入选作品均将获得纪念证书。
4.投稿作品稿酬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截稿时间:2013年4月10日
活动咨询电话:010-64959004
联系人:刘彦宁   


《视频作品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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