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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浙江省“茶香花香醉桑洲”摄影艺术大赛征稿启事
浙江省“茶香花香醉桑洲”摄影艺术大赛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3-03-16 来源: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7269 次  【打印

  桑洲镇位于宁海县的西南偶,是宁波市的南大门,为了展示桑洲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深厚的人文风情,彰显桑洲历史文化的魅力,提升桑洲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乡村休闲旅游业的发展,特举办“茶香花香醉桑洲”摄影大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海县青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宁海县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必须是宁海县桑洲镇行政区域内创作的摄影作品。反映桑洲镇四季的自然风貌和人文历史等积极向上的内容,主题不限。

  2、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规格一律为10英寸(最长边);组照4幅—8幅,规格8英寸(最长边),作品不得装裱。投稿时请在每幅作品背面注明作品标题、编号、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本次比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用,不退稿。

  5、对于获奖作品,主办方将统一进行调底,参赛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品质达5mb以上的原作品电子文件或作品原底,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三、大赛有关声明

  1、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和本地形象宣传为目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广告等用途,不另付稿费。

  2、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3、凡参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解释。

  4、获奖作品可作为加入各级协会的条件之一。

  四、奖项设置与奖励(个人所得税由作者缴纳)

  一等奖2名    各奖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5名    各奖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10名   各奖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60名     各奖人民币300元

  一、二、三等奖获奖者不得重复

  五、征稿截止时间与地点

  自征稿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

  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桑洲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童晓静

  联系电话:0574-59957529    

  邮编:31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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